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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理工学院招聘文书与档案管理

2022/07/18

导读: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常熟理工学院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常熟理工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苏州常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常熟理工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rczp@cslg.edu.cn,邮件名称请按规范格式填写:岗位代码+姓名+招聘岗位名称。

1报名时间:20227909:00-2022721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71009:00-202272215:00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常熟理工学院公开招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报名表(电子材料)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电子照片)。未提供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2)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附件4):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应届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在读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⑥其他佐证材料,比如:职业技能证书、行业企业认证技能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如缴纳社保证明)等。

以上所有佐证材料请放在附件4,单个图片大小不超过2M。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2.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求学期间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3)应聘人员与所应聘岗位的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之前,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cslg.edu.cn)上公布。来校参加考核时学校将进行资格复审查验,请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

1. 笔试的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环节。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若未达到该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的后续考核工作。

2. 面试按照常熟理工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现场告之应聘人员。该部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4. 各阶段(环节)考核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slg.edu.cn)进行公布。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名单,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拟录用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及聘用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作为组织考察的重要依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将在常熟理工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学校录用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工同酬(包括公积金)。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熟理工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咨询电话:0512-52251166

联系人:丁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熟理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电话:0512-52251120

联系人: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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