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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画院

2020/11/12

导读:

一、单位简介
  广州画院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66号,成立于1982年,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书画艺术的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美术文化产业的开发和研究工作;开展美术文化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美术展览、收藏、研究、交流、教育推广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美术创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美术学类中国画(B050706)短缺专业人才1名,从事美术创作工作。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规记录。
  2、热爱美术创作事业,有一定的美术创作成果。
  3、符合引进短缺人才专业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广州画院2020年短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20年12月7日。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办规〔2020〕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纪律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
  (2)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至12月9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符合岗位要求者填写“广州画院2020年第一次引进短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需上传验证材料或鉴定材料)、业绩成果(发表的著作需上传著作封面页、目录页)、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后发邮箱195258695@qq.com,邮件标题注明“广州画院短缺专业人才引进”。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2)专业招聘代码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初审。
  拟于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时至12月9日下午17:00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查。
  1、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66号广州画院402会议室。
  3、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业绩成果材料、获奖证书材料、计划生育材料接受复查。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查的,发放考试通知书。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创作考核。
  (四)考核评价。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止。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66号广州画院四楼大画室。
  3、方式:
  (1)考试创作为命题创作,创作1幅中国画,规格:4尺整纸,时间:6小时内完成,可使用单位提供的工具或自行准备的工具进行创作。由专家委员会对创作进行评分,创作成绩按从高分至低分前3名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人数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环节(时间:30分钟内完成)。
  (3)以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和面试考核为基础,结合应聘者各方面情况,实行专家委员会票决制,专家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式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标准进行体检。
五、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20年6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为例,即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含当日)。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咨询电话:020-39338611,监督投诉电话:020-39338606。联系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内环西路66号广州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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