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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图书馆招聘

2022/01/01

导读: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管理类派遣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是国家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更多详情请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二、招聘岗位及原则

派遣人才,是指与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期内与我校建立用工关系,辅助从事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含量工作的编制外人员。

本次招聘共发布岗位29个,岗位具体描述见附件1或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s://zp.nefu.edu.cn)进行查询、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三、编制待遇

派遣人才实行劳务派遣,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具体按照学校派遣人才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高校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体系和专业技能,且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具体条件要求。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须符合校内用人单位具体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三)不得参加本次招聘的几类情形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如隐瞒参加被录用的,经查实后予以辞退。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登录东北林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并上传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须按要求完善手写内容)、毕业证书(包括大学及以上学习阶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限应届毕业生)。

招聘系统将于2022年2月18日12:00开放,应聘者请于2022年3月4日12:00前登录招聘系统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申请。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务必完善后提交,一经提交将无法修改。每名应聘人员仅可申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简历信息和佐证材料,个人简历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佐证材料上传不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校根据实际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后续考试事宜将通过学校网站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公布。

(三)考试

考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客观题,参考《行政能力测试》,占40分;另一部分为主观题,参考《申论》,占6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如个别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少于5人或因不可抗因素导致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取消该岗位。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00%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入围名单等信息将通过学校网站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面试试题2~3道,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10~15分钟。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应急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4.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人选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一致,须进行加试确定拟录用人选。

(四)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

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须进行体检、心理测试和政治考察。自行联系有一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学校心理测试中心统一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由校内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察。

(五)审批与录用

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处会同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劳动合同签订及进校服务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东北林业大学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须回避人员信息”中注明。如未填写但经查实确存在上述关系人员的视为作弊,则取消该应聘人员资格。

(二)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任一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四)本次招聘报名截止后,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须关注学校校园网以及“东林人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须实名并提供书面材料。

(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之内报到(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报到),如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其他未尽事宜,由东北林业大学人事处和黑龙江绿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 冷老师 / 刘经理

联系电话:0451-82190335 / 82192335 / 13654654256

公开招聘系统填报技术支持:17611733552

监督电话:0451-8219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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