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院属各单位管理人员承担着行政、科研、人事、外事、党务、财务等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现组织实施2023年度管理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各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管理人员招聘需求信息详表》(附件)。
专业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如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1日。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单位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另行通知。进入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视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笔试由院人事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岗位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形式和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实习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若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同进入下一阶段。
(五)实习:安排不少于一周的实习,通过实习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用人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综合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报院审核。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四、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2年12月11日前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cass.gjzhaopin.cn/,注册个人账号并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完成报名。应聘人员仅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报名后无法更改。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7700082。
附件下载: